
近期,我市严肃查处了6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现通报如下:
1.四道沟镇三合城村党支部原书记迟风仁、原报账员杨洪坤私存及侵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4年,临江市林业局共向三合城村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1.94万元,迟风仁安排杨洪坤个人保管该补偿金,未存入村集体财务账,也未向公益林承包户发放管护费。2013年6月,将其中0.45万元用于支付三合城村西高家社砂石路整修。杨洪坤在保管该补偿金期间,违规支付0.94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在组织调查中编造理由应对调查,迟风仁存在监管失职问题。2017年2月,迟风仁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洪坤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桦树镇西大川村党支部原书记谢兆伟、原报账员郑兆森违规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12年,谢兆伟的岳父在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情况下,谢兆伟、郑兆森二人均在申请低保材料中签字同意,并加盖村公章后进行了上报,导致谢兆伟岳父获得低保待遇,违规领取了低保金共计0.83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2月,谢兆伟同志、郑兆森同志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桦树镇杨木顶子村党支部原书记赵文杰、原报账员张玉新截留村民粮食直补款问题。赵文杰在发放2005年至2008年度粮食直补款时,将6户村民的粮食直补款总计0.55万元予以扣留,交由张玉新保管作为村里经费使用。2009年,在发放粮食直补存折时,张玉新将上述6户村民的粮食直补存折转交给赵文杰保管并使用。截止到2015年8月,共截留补贴款3.01万元,2016年10月,被截留的3.01万元已全部返还给6户村民。2017年2月,赵文杰同志、张玉新同志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蚂蚁河乡贾家营村党支部原书记马杰违规私自抵顶和出售林地等问题。马杰在未召开“两委”会议的情况下,违规私自抵顶和出售林地,将村部换下来的暖气片等水暖设施出售后未入村账目,违规为他人申报危房改造。2017年2月,马杰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四道沟村党支部原书记沈云林、原报账员姜云祥私自扣留公益林林木经济补偿金问题。2011年6月至2014年12月,沈云林先后4次将总计3.63万元的公益林林木经济补偿金交给姜云祥保管,姜云祥没有按规定将此款存入村集体账户,也没有发放给公益林林木经济补偿金所有人,现金和存折一直由姜云祥个人保管。2017年2月,沈云林同志、姜云祥同志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大湖街道大湖村党支部原书记赵继武违反国家泥草房改造有关规定问题。2010年,赵继武在申报2010年泥草房改造项目中,虚构泥草房改造农户6户,套取国家泥草房改造项目资金6.6万元,未入村财务账,全部用于支付86户村民的房屋外墙粉刷涂料费用。2017年2月,赵继武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6起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市委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村(社区)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要重点做好三个层面的工作:一是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党组织负责人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管好分管领域的人和事。二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落实好监督责任。紧盯强占掠夺、贪污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摊派费用等突出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三是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落实好监管职责。民政、住建、国土、财政、林业、水利、农牧、文体等业务主管局,要落实好监管职责,严把申报审批关,加强监督检查,堵塞工作漏洞,重点管住有审批权、执法权、监管权的科室和人,落实好重点科室长定期交流制度,从制度上杜绝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各乡镇(街)、市直、中省直党委(党工委、党组)要把此通报传达到各基层支部,并在党员干部中学习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