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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纪委通报第五批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8-03-13

  2017年,我市严肃查处了4起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现通报如下:

  1.市就业服务局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原主任张雷贪污、挪用贷款资金等问题。2010年至2016年,张雷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使用他人身份信息贷款,共贪污、挪用贷款资金169万元,用于个人购车及其他个人消费。20172月,张雷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原科员王坚贪污侵吞退伍军人培训费和补偿金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王坚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等手段,共贪污侵吞退伍军人培训费和补偿金61.23万元,赃款被王坚挥霍。201711月,王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原科长毕可辉违规为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等问题。2002年,在没有经过对本人查体、没有鉴定委员会出具鉴定结论评定的情况下,毕可辉违规出具劳动鉴定及四级伤残评残结论,致使不符合退休条件的相关人员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领取了国家社保资金,导致国家社保资金损失。20169月,毕可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79月,毕可辉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市发改局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综合科原科长刘利勇贪污国家生猪养殖建设项目资金问题。20135月,刘利勇利用职务便利,以临江市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名义,虚构合作社生猪经营项目,骗取国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项目资金18万元,用于个人花销。201712月,刘利勇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4起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市委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要重点做好三个层面的工作:一是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党组织负责人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管好分管领域的人和事。二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落实好监督责任。紧盯强占掠夺、贪污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摊派费用等突出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三是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落实好监管职责。人社、民政、发改、住建、国土、财政、林业、水利、农牧等业务主管局,要落实好监管职责,优化审批流程,堵塞工作漏洞,加强监督检查,重点管住关键岗位和人员,落实好重点科室负责人定期轮岗交流制度,从制度上杜绝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各乡镇(街)、市直、中省直党委(党工委、党组)要把此通报传达到各基层支部,并在党员干部中学习传达。 

责任编辑:临江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