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禄不能动其心
富贵不能改其志
此正情操,绝世楷模
今天蚊蚊带领大家一起走近
千秋佳话一清官毕振姬
01 人物简介
毕振姬(1612—1681),字亮四,号王孙,又号颉云。清代山东高平人。顺治三年(1646)进士。初任山西平阳府教授,很快提升为国子监助教、刑部主事、员外郎。由于政绩出色,顺治十年(1653)至顺治十六年(1659),他先后被提拔担任山东济南参议道、广东兵备驿传水利道及广西按察使,之后引退。晚年他拒绝朝廷的征召,病逝家中。居官清廉,酷好读书著述是毕振姬两个突出特点。
(毕振姬文集)
02作风清廉
毕振姬初任平阳府教授时,住在残破不堪的危楼中,每日与颧雀为伴。后任国子监助教、刑部主事、员外郎期间,每于朝事之暇,即退居陋室,“坐卧黄埃、黑灶、瓦灯、布被间,前后左右书册相属,时人称为‘有官僧’”。
官位升迁,不忘初心。顺治十一年始,毕振姬赴济南、广东、广西等地任职,多次受嘉奖,不断获升迁,所任官职都是他人觊觎之肥缺,但他始终未改最初当官时的清廉、清贫之本色。《山西通志》载其“及外任,往返一仆一马,食无兼味,身无更代衣”。《山西献征》载其“往来城市,蹇驴野服,不识者目为乡老。与先生同时贵显,或官或吏,见之皆默自愧,不敢以豪侈相尚焉。”
为官低调,择友而交。毕振姬居官能独守苦学,从不结党营私、不乱交俗流,这也是其一生能保持廉洁的重要原因。陈廷敬在《与毕亮四书》中写到:“自某少时,闻百里内有贤人。……在京师时守官奉职,退辄闭门,不愿妄从流俗交游,朝士中多不识其面”。《山西献征》载其“四十年独行,与人不款曲。……我宁做我。”
以苦为乐,以俭养德。居官14年,坚守清贫,甘居淡泊;返乡20年,“危苦自甘,昼耕夜读”。虽官居二品,却一生未纳妾。枢密院检讨陈廷敬回乡探母期间,慕名前去拜谒毕振姬,见他“戴笠自耕”,家中“蓬蓼满门径,牛栏鸡窝杂置堂下,堂中则处其所自饲蚕”,又受到他用糙米饭和清水的招待,不由感慨道:“毕先生与农民最下者比,所守甚危苦。”
03 能力卓越
毕振姬所任之处,一贯坚持“便民利民”的施政理念,反对“竭泽而渔”的“苛政”,主张轻徭薄赋、兴利除弊、与民休息,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展现出过人的胆识和卓越的才能,深得朝廷信任、百姓爱戴。
(1) 顺治十年,山东作为清军的粮草军械供应基地,动辄催解白银数十万两。恰逢连年旱荒,民不聊生,盗匪横行,治安极混乱。毕振姬受命提任济南参议道后,日夜驰骋三百余里到任,采取剿抚并用之策,先用计擒贼首平匪患,又设法遣散流民七千余口,并上书朝廷将数十万两军需物资优先供给灾民,境内乃安。
(2)香税充军饷。毕振姬任济南参议道期间,为解决军饷供给不足问题,将“泰山香税”充作军饷。这笔税款每年约七千金,是当地参议署官员的“小金库”,多年来私分已成惯例。香税充军饷致官署上下哗然,多有不满。之后毕振姬还在济南一带丈量田地,查核田赋,不论贫富,按亩征赋,得罪不少地方豪强。终因危害其他官员的利益而遭受诬陷,几经周折,才幸免入狱。
(3)减负清吏治。顺治十四年,毕振姬任广东兵备驿传水利道。当时广东境内尚有战事,军队所需匠夫、船役、兵粮、炮马等,都是就地供应,地方官吏趁机加派加征,从中谋利,沿途百姓苦不堪言。为彻底解决这一诟病,毕振姬主动向朝廷陈述利害,与三藩四院订立供求条约,杜绝乱支乱派,仅用时10个月,便累计“减船数百,减费七万六千余”。减负之举深得民心,广东吏治藉此稍清。
(4)抱病审积案。顺治十六年,毕振姬任广西按察使。广西由于长期经历战争,各项军政建设正百废待兴。而地方官吏与豪绅相互勾结,致使贿赂公行,冤狱叠出。毕振姬到任后,不顾身染有疾,抱病处理公务,不分昼夜审理积案,平反冤狱七十余起,有效缓和了极度尖锐的阶段矛盾。同时,派兵歼灭海匪海盗,使渔民安居乐业。
04 志士贤人
毕振姬辞官归乡养老期间,《山西献征》载其“遇邑中大利害,力为排解。族党姻戚有缓急,无不力赴。置义田,起宗祠,建义仓,均悉心经画。又为后学设教程,校文艺,孜孜不倦”。先后列祀高平和古泽州文庙乡贤祠。
(1)办学育人。先后在得义、伯方建书房3处。得义书房设在祖祠内东房,伯方有文、武两书房,毕振姬曾在这里教授自己子孙、族中子侄和乡里子弟。“乡后学能文章行义磊落者,多出公。”
(2)为民请命。康熙初年,高平、长子等地,十年九旱,灾情多发。每遇灾情,毕振姬总是为民请命,秉笔上疏县衙知府,慷慨陈言,请求减免课税,开仓救灾,百姓受益匪浅。
(3)义设社仓。康熙十一年,诏颁天下行社仓。毕振姬积极响应,在得义、伯方两地设仓,首捐粟150石,以后历年捐输,多达700石。另在伯方“藩宪第”私宅,还专建义仓院,设立义仓,贮谷以备饥荒赈灾。
(4)资助公益。康熙五年,丹河水患堤决,危及县城,毕振姬与致仕归里的兵部右侍郎李棠馥(城东风和村人)共同捐资帮助修缮丹河石堤,防水患保民安。李棠馥在《创修丹河石堤记》中载:“余与方伯毕公,各慨为解囊以助。”
康熙二十年七月(1681年),毕振姬病逝于家中,临终遗命“不志不铭”。卒后,“上下妒者意消,士大夫远闻皆泣”。魏象枢为其作挽诗:“万卷遗书皆手泽,千秋佳话一清官”。之后,由傅山先生题字、其门人弟子公立《毕坚毅先生故里碑》,过往者皆敬之。次年,长子、高平两县士民公立《得义毕老爷永思碑》,表达永思。
05 后世佳话
在高平市寺庄镇伯方村,有一个省级保护单位—仙翁庙,围绕着这座规模宏伟的古老建筑还流传着一个动人的传说,就是毕振姬孝敬母亲修庙恩泽乡里的故事。
顺治年间,毕振姬考中进士,短短几年官至二品,父母妻子也受诰封,全家都高兴极了。有一年毕回家探视,母亲提出想去北京看看。
毕振姬是个孝子,向来对母亲言听计从。于是就打点行装接母进京。启程时扶母上轿,见母亲两只大脚露在外面,就试探着让母亲把脚缩回去,并且告诉母亲进京后注意把脚掩藏好,怕人笑话。母亲一听火冒三丈说:“你既然嫌我脚大,我不去好了!我不去好了,免得给你丢脸。”说罢,立刻下轿不去了。在那个年代,女人一双大脚是要让人耻笑的。毕振姬出身农家,毕振姬母亲为劳动方便,从未缠过脚,这在当时简直是另类。虽然毕振姬没有嫌母之意,但作为京官方方面面都得注意,可谁知一句话回惹恼了倔强的母亲呢?
母亲进京不成,毕振姬深感内疚。经再三考虑,决定筹措银两,将村北仙翁庙仿京城皇宫模样进行扩建,供母观瞻。其母一听也是十分乐意,一是她本身也考虑自己年纪大了,受不了车马劳顿,二是就近能看上京城的建筑也是好的选择,三是修了庙宇,可以让四方乡亲有个祭拜祈愿的地方,也是有德于乡里,符合自己吃斋念佛的一片善心本意啊。
于是,毕阁老遂鸠工庀材,开始了大规模的建设。一年后仙翁庙修缮竣工。毕母由人陪侍进庙观看,果然金碧辉煌,宛若皇宫一般,百姓摩肩接踵前来烧香礼佛,很少热闹,毕母乐不可支。
故事里说毕振姬孝顺母亲,却流下传世佳话,毕振姬的善举确给老百姓带来了一个幸福生活,让生活在这里老百姓永远不会忘记毕振姬阁老……
毕振姬临终遗言:
不志不铭
意思是,不要为他编写传记、写墓志铭
他甘于淡泊的秉性早已深入骨髓
其后隐藏着的是
对黑暗官场的厌恶、对黎明百姓的责任
正有这至死不改的淡泊
才有绝世楷模的千秋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