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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八届二次全会工作报告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20-10-08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临江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白山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和市八次党代会精神,总结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刚才,市委书记钟铁鹏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强化“看齐”意识,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坚决把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白山市纪委全会部署,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一)着眼于“不想腐”,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深化

  扎实推进“三大教育”工程,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为领导干部发放《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400余本。对332名乡科级干部进行纪律规矩知识闭卷测试。向党员干部推送廉政建设手机报6期。开展“警示教育年”活动,举办依规治党知识竞赛、廉政书画展。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永远在路上》《底线》《忏悔录》等警示教育片,组织纪检干部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等警示教育片,党员干部撰写体会达1000余篇。开展“家风尚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习省纪委《家风》和市纪委《家风镜鉴读本》,向党员领导干部及家属发放廉洁信426封,营造“不想腐”的浓厚氛围。

  (二)夯实“两个责任”,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向基层延伸

  持续用力压实“两个责任”,打好约谈督责、会议述责、追究问责“组合拳”,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行“三个责任清单”制度,调整细化考核方案,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强化约谈督责,把“两个责任”和遵守换届纪律责任约谈融合,市委主要领导重点约谈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市委常委分别约谈市直部门“一把手”,市纪委结合“两个责任”落实和换届纪律执行等情况约谈“一把手”73人次、纪委负责人46人次、其他领导干部113人次。强化追究问责,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2名“一把手”进行问责。开展“双述”活动,各乡镇(街)和3个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市委常委会述责,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市纪委常委会述职。在年末市委常委带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中,听取被考核部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对被考核部门领导班子及重要岗位科长446人进行约谈,选取10个权重部门召开述责述廉大会。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持续开设“聚焦两个责任”电视栏目,录播21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和发展环境。

  (三)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日常监督执纪不断强化

  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注重在抓“常、长”上下功夫,综合运用约谈函询、纪律检查建议书等多种手段,增强处置效果。坚持抓早抓小,责成2个党委(党组)召开指定内容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制定《谈话函询暂行规定》,开展了函询“再核查”工作。制定《关于纪律与组织手段并用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实现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的紧密对接。2016年,共处置问题线索293件,初步核实179件,谈话函询39件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给予纪律轻处分77人,给予纪律重处分10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4人,通报曝光7批18起20人。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在作风建设全过程,坚持经常抓、长期抓,聚焦“关键少数”,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采取“1+X”监督检查、联合检查、专项巡察模式,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隐形、变种“四风”问题,对巡视巡察、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及时约谈函询。加大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通报曝光4批6起典型问题。

  严明换届纪律,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围绕县乡领导班子换届,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市纪委审核换届人选142人。围绕产生市委换届“两委员一代表”,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810人次,维护了全市换届大局。

  (四)强化政治巡察理念,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紧密配合省委开展巡视工作,高度重视省委第二巡视组“回头看”移交的15件问题线索处置,已立案13件23人,结案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转了结2件,得到省委第二巡视组高度评价。积极配合白山市委开展巡察工作,专题研究整改方案,明确分工。市纪委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对白山市委第四巡察组移交的30件问题线索,立案25件,结案1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6人。组织开展本级巡察工作,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各巡察组累计发现问题线索50个,移交问题线索26件,全部线索正在核实中。

  (五)严厉查处腐败案件,减存遏增取得重要进展

  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创新“一室两组”、一案双查、重大案件专案组、立案即交、快查快结、与公检法深度合作等8种方式,规范办案和审理程序,提升了执纪审查效率和质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市纪委立案增长率、处分人数增幅等数据逐年上升。与之相比,受理信访举报总量增速逐年下降。这一升一降,印证了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形势判断。2016年,共接受信访举报266件次,降低13.9%;立案117件,增长12.5%;结案87件,转了结44件,处分87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3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1人。市法院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1件、渎职侵权案件7件。

  着力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拍蝇”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获得感。对基层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加大处置问责力度。把整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点,结合临江实际,紧盯毁林种参、土地林地承包经营、农村“三资”管理、惠民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等领域,开展专项核查,从严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016年,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7个,给予纪律处分7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起13人。

  (六)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切实加强

  纪检体制改革得到深化。落实“两个提名考察办法”,会同组织部门选优配强干部。深化乡镇(街)纪(工)委“三转”,以换届为契机,为乡镇纪委全部配备专职纪委书记。规范了乡案县审工作。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编制“一把手”用权制度汇编,财务“六联签”实现全覆盖。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市纪委常委班子带头深学、细照、笃行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把自己摆进去,尤其是2016年度市纪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的严肃、认真,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充分得到运用,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学思践悟、悟懂通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全市纪委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起到了表率作用。带头贯彻上级精准扶贫要求,落实结对帮扶责任和措施,使10户15人实现脱贫,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战中经受历练,合格党员风范显现。

  从严监督管理干部队伍。实施了“素质提升”工程,制定读书学习、教育培训、轮岗锻炼等计划,着力提升纪检干部队伍能力素质。通过推荐干部到白山市纪委锻炼,抽调基层纪检干部到市纪委锻炼等方式,提高干部实战能力。通过以案代训、集中培训等形式,有效提升了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加强干部横向交流,引进系统外优秀人才,打破干部使用“内循环”,干部队伍素质大幅提升。在市委的支持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共调整36人,其中19名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同时,为防止“灯下黑”,在内部开展警示教育,让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理念入脑入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尚未根本改变,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没有过时。从我市看,“两个责任”落实存在逐级递减现象,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足,忽视日常监管;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仍有人心存侥幸、不知收敛,一些领域的腐败问题、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减存遏增”的任务依然艰巨。从纪检机关自身看,“三转”有待深化,转作风、转方式还存在差距,能力水平不足、执纪理念不新、担当作为不够等问题凸显。部分基层纪检机关“探头”作用发挥不到位,该报告处置的不及时报告处置,该问责的不去问责。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17年工作部署

  今年,我们将迎来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市纪律检查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纪委、白山市纪委及市委部署,以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目标,围绕“从严、延伸、四风、治本、自身硬”五个方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四风”,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加大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营造临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突出强化党内监督,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强化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依规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制度成果,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切实肩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和贯彻《准则》和《条例》要求。市纪委和各基层纪检机关要履行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把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作为标尺,突出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得到贯彻落实。市委将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将提出明确具体要求,要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强化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协助党委建立健全巡察、组织生活、党内谈话、干部考察考核、述责述廉、个人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形成靠制度监督的长效机制。在党内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守纪律,首先要守政治纪律;讲规矩,首先要讲政治规矩。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对搞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的,严肃查处,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认真承担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各项具体任务,抓住“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要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绝不搞“差不多就行”,确保源头政治清明。要深入开展对落实市八次党代会精神的监督检查,对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搞变通、打折扣、慢作为的要严肃惩处,促进市委决策部署及早落地。

  (二)用好党内问责“利器”,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是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撒手锏”。要明责任在前,重威刑在后,坚持从突出问题抓起,什么问题突出就问什么责。要坚决把“两个责任”约谈、报告、述责和“签字背书”制度落到实处,传导到最基层。要强化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问责、严问责、真曝光。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通过强有力的问责,唤醒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三)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中央指出,当前反腐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没有变。我们要把握这一大势,坚持旗帜立场,咬紧任务目标,绝不能有“松口气”“缓缓手”思想。要牢固抓住惩治这一手,不放松、不动摇,不断强化“不敢”的氛围。要突出重点,持续从严,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释放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坚持实行指定内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推动开展党内正常的思想斗争,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惩”是为了更好“治”,要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在纪律审查中,区分时间节点、分析问题性质、考量认错态度、参考群众口碑,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要把严管与厚爱有机统一,注意把握政策界限,既要严惩腐败,又要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注意保护那些作风正派、敢作敢为、干事成事的干部,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在监督执纪问责中服务大局、保障发展。

  要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关键少数”。严肃查处不干事、滥整事,本身不担当、不负责,还搞排除异己、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口碑不好、社会反响极差,目无党纪国法、做事毫无底线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乡镇党委、纪委及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坚决查处虚报冒领、套取截留、侵占挪用、假公济私等向扶贫民生款物伸手的问题。加大对基层微腐败、“小官大贪”、“村霸”和家族势力欺压百姓等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干扰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问题,开展软环境领域专项整治,这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特别交代的,要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执法不公等突出问题,深挖细查行政审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背后隐藏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涉软典型案件,坚决清除阻碍发展的“拦路虎”和“绊脚石”。要扩大巡察覆盖面,加强对问题反映集中部门的督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问责。

  (四)持之以恒纠“四风”,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保持纠正“四风”的长劲和韧劲。“四风”问题具有很强的顽固性、传染性、蔓延性。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锲而不舍查“四风”,坚持往深里抓、实里做,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既严肃查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玩乐、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老问题;又密切关注老问题新动向,对潜入地下、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采取新招数,持续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落实省委和市委安排部署变形走样等突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决不姑息。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应当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五)强化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不断深化源头防腐

  着眼“不能腐”,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制度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制度健全完善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想腐败也很难。一要监督重点部门建章立制。权力集中的单位,很容易被“围猎”,如果在制度上乏力、责任上脱节、监管上混乱,“好人”进去经不住诱惑也会变成“坏人”,稍微把握不住就会出事。要杜绝制度建设是为应付检查、过关的心理,出台或修订一项制度就要管用,就要执行,哪怕只有三条五条,哪怕是“土办法”,管用就行。建制度要突出侧重点,围绕管住“三重一大”权力建制度。建制度要找准切入点,今年除落实“一把手”用权责清单外,要在项目集中、资金集中、审批事项较多、权力密集的单位中,选取20个作为试点,每一个部门围绕1-2项核心权力建章立制,成熟后进行推广。加强制度建设,是各部门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应有之义,领导班子成员要明白班子分工是责任的再明确,不是权力的再分配,主动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当好表率,打好样子。二要督促制度执行向基层延伸。要督促乡镇(街)和市直部门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乡镇(街)、市直部门也要督促村(社区)和站办所强化制度建设与执行,只要涉及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等重要事项的,都必须层层落实制度,推动制度建设向基层延伸,确保权力不脱缰、不滥用。三要用问责推动制度执行。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制度建设了就要执行,要抓住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个主体进行问责,对制定制度敷衍应付、流于形式的,束之高阁、拒不执行的,区分情况,实行问责。通过严格问责强化责任、促进担当,让铁规生力、制度发威,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着眼“不想腐”,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堤坝。涵养培育以廉洁文化为主的政治文化,让文化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影响每名干部,切实让领导干部做到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一要加强“三观”教育。深化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唤醒党的意识,提升思想境界,引导党员干部奔向高标准。二要推进临江特色廉洁文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丰富教育载体,把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长征精神以及“四保临江”精神等党的优良传统,深植到每一名党员干部思想深处,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升道德修养,激发正能量,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三要加强家风教育,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从严管好配偶、子女、亲属,教育干部配偶、子女、亲属发挥“亲情助廉”作用,勤吹“耳边风”“枕边风”,帮助党员领导干部守好“后花园”。四要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教材作用,通过集中教育,建立通报曝光常态机制,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让干部心存敬畏不想腐,最终减少存量,遏制增量。

  (六)着眼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一要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巡察是巡视制度的延伸,是党内监督的“利剑”。要突出“政治巡察”,巡出权威、巡出震慑。综合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延伸巡察等多种方式,推动巡察工作实现“全覆盖”目标。深入开展“回头看”和专项督查,确保整改到位、件件有着落。结合省、白山市巡视巡察规划,制定临江巡察五年规划,切实让巡察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巡察机构必须强化自身建设,完善规程和内控机制,确保依规履行职责。二要持续深化“三转”。创新组织制度,调整内设机构,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三要加强派驻监督工作。按照省纪委、白山市纪委要求,完成派驻“全覆盖”。加强对派驻纪检组领导,完善定期听汇报、约谈组长等制度。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要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切实发挥好“探头”和“哨兵”作用。四要推进科技反腐。加快智慧纪检监察平台建设,引入互联网思维,发挥信息化优势,充分利用“云平台、大数据”等资源,让违法者无处遁形,构筑“制度+科技”的权利运行“防火墙”。

  新班子要有新气象。纪委常委班子要在筑牢“四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自我监督,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上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干部是管干部的干部、管党员的党员,要带头讲政治,坚守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和党内生活锻炼,坚定政治站位和提高政治觉悟。要做“人样子”,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始终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性,坚决防止“灯下黑”。市纪委将深入推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加大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和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乡镇(街)、市直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要落实好抓队伍的政治责任,既要自身正、敢担当、言传身教,又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把关心爱护干部和从严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队伍。

  严格规范和制约监督执纪问责权力。认真学习研究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结合实际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和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则》贯彻落实到位。要向白山市纪委看齐,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工作规程,加强管理监督,努力降低各环节风险。要重点管好室主任,规范审查组组长权限,让权力受到严格监督。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问责。总之,对于出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清理门户”。

  同志们,形势催人奋进,使命令人光荣。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白山市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保持政治定力,坚守责任担当,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全市加快绿色发展转型振兴提供有力纪律保障,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扎实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临江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