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临江市委批准,临江市纪委监委对临江市六道沟镇仁德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赫永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赫永军违反组织纪律,干扰换届选举;违反廉洁纪律,侵占集体利益、优亲厚友;违反群众纪律,长期拖欠村民钱款,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家危房补助资金、乱罚款、破坏林地及超批复采石。
赫永军身为党的基层组织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党纪意识淡薄,其行为严重影响党组织在人民心中的威信,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临江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临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赫永军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依法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