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2月2日至5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市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二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工作推动住建事业发展。局党组针对反馈的问题,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讨论研究整改措施,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关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深入问题。
(1)对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应传未传、应学未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人防建设等方面讲话及文件精神大部分没有上会传达;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新理念、新任务、新部署、新要求,引导党员带着问题学习、围绕工作钻研,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2)对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体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只单一传达,没有结合实际部署工作。
一是召开了党组理论中心扩大学习,专题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律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确保十九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在住建局贯彻落实。二是在学习中,创新学习方式、营造学习氛围,采取培训班、学习班等多种形式,组织好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重视舆论引导,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不断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认真。有的党员心得体会出现多处错误。
一是组织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专题学习了习近平视察吉林时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会后党员领导干部重新撰写了心得体会。二是丰富学习内容及载体。广泛运用新时代E支部、学习强国等载体开展自学,及时对学习时长进行检查督促。
(4)制定理论学习制度没有紧密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未能与时俱进。
一是制定了全局学习计划,并组织党员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等会议精神等重点内容,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效果。二是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等方式,增强学习的系统性、时效性,要求每位党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白山市委、临江市委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不够全面。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委、白山市委、临江市委关于意识形态责任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注重学习效果。
(2)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
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局党组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把关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主要内容。
3.局党组在项目工程和施工质量监管、施工安全防控等工作上科学统筹不足,履职尽责不到位。
(1)施工质量源头管理约束乏力。
认真开展督导检查,重点针对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2)房产市场监管不到位。
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成立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检查小组,成立了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检查小组。
(3)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力度欠缺,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监管有漏洞。
建立健全了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综合管理工作机制,组织全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召开会议,落实文明施工管理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4.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议题不明晰
及时对党组议事相关事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进一步增强了党组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严格。
研究制定了《“三重一大”问题议事决策办法》并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会议记录中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讨论全过程进行及时、完整地记录。
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发票。
及时对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发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完善了《临江市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
(2)部分工程验收、结算、评审不规范;
规范了工程支出制度,并要求严格按工程竣工审批流程进行结算,所有工程必须经验收小组验收后,方可进行竣工结算。
(3)出差审批不规范。
组织全局财务人员学习《临江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临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并要求所有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临江市公务出差审批相关制度,加强局公务出差活动和差旅费报销内控管理,规范公务出差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审核报销。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
1.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
(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学习教育成效不明显。
局党组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不定期落实的或落实情况不佳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
(2)开展民主生活会不规范。
认真开展自查,对整改措施不完善的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同时局党组要求今后要严格遵守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
2.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不到位。
组织各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要求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开展。
3.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不够严格。
(1)违规设置内设机构。
按照“三定方案”机构设置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违规设置的内设机构情况进行了彻底清查。
(2)未按照机构规格和职数配备干部。
对三定方案中未设置内设机构行政办公室、党务办公室、建工科、安监站、城建科,下发正式文件任命了各科室的负责人,已全部取消任命。
4.党组管党治党发力不足,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扛得不牢。
对已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重新审核,对内容不完整的重新进行了签订。在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中强调,今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进行审核,确保责任书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5.历次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仍有差距。
严格规范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对“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进行了重新梳理整理,资料进行准确归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局党组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住建局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三)立足实际,推动住建各项工作。
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住建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9-5219659;邮编:134600;电子邮箱:8332069@qq.com。